继承者们
力刚是乱世之中的拳王。
他自幼便废寝忘食地刻苦修行,其功夫之高超远胜同门师兄弟。终于有一天,师父认可了他的努力,教授他传说中能一击毙命的魔拳——一指功。然而,力刚在获得这门绝学后,立刻撕下正派拳士的面具,将包括师父在内的所有门派成员尽数杀害。这一切正是他从小时候就策划好的,为了独占一指功的绝技,他要斩断传承,将这一绝学据为己有。
“这、这家伙真是卑鄙无耻!我要派群狗去制裁他!”
力刚放火烧了道场,下山后立刻成为了盗贼团的大头目,极尽残暴之能事。然而,他被一位法力高强的尼姑打败,这一战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。力刚对至今的所作所为深感悔恨,发誓再也不使用双拳,决定用余生供养那些曾被他残害的人们。他隐居在山中的荒寺中,隔绝一切世俗,日夜诵经,终于找到了内心的平静。
“唔——这、这样的话嘛,也不是不能原谅。”
几十年过去,力刚也变成了老人。曾经结实的身体如今干枯瘦弱,曾经令人倾倒的美髯如今苍白而凌乱,然而他的内心却比以往更加清澈宁静。曾经亲手杀害的人们也早已一个不剩地得以超度了吧。他的寿命所剩无几,但力刚从未祈求阎罗王的宽恕。只有被投入无间地狱,他的赎罪才能真正完成。而现在,他反而期待那一天的到来。快点来接我吧——就在他思考这些时,忽然指尖涌出缕缕白烟!
铜锣响起。
东祭门市场——这是一种稍显拘谨的古老叫法,百姓间更常称其为“右胡同*”。与其对应的“左胡同”——西忌门一带,从前是买卖军队投放的兵器的集市,并由此发展成古董市场;而右胡同则以食品摊位为主,是汇聚了各种各样摊贩的露天市场。耍猴戏的、杂耍的、魔术师等街头艺人往往更喜欢在这里表演,想必是因为相较于左胡同那些背着大包小包急着回家的客人,右胡同那些已经吃饱喝足,并且还想小酌几杯的客人,显然更容易为他们的表演买单。
*注:原文“右の袋”。“袋”在地名中指死胡同或封闭空间。汉语宜译为“胡同”(北方)、“弄”(南方)、“巷”,考虑到此地是都城,作“胡同”。
在角落之中,有个戏台班子正在喧嚣的十字路口处表演《一指力刚》。坐在戏台前排的通常是小孩,但那位少女看起来已经大到不像小孩了。虽然她的面容依然留有些许稚气,但在排成一列蹲坐的童男童女中,她的身高尤为突出,年纪至多也不过十四、十五岁。她的衣着打扮与周围的孩子们相比,有着天壤之别,不像是叫来应付弟弟妹妹的平民子女。
最初,戏班的人们都以为那个怪异的少女可能是某个富商的女儿。然而,她的行为却显得格外不同寻常。毕竟,《一指力刚》早已是一出演到腻味的戏码。如果她真的是富商的女儿,应该早就在比这种路边戏台豪华不知道多少倍的剧场里,看过数十次由知名演员演出的版本了。就连周围的孩子们当中,也有人开始感到无聊,看向别的方向抠着鼻孔,或用手摆弄着脚下的牛粪。然而,那位少女却仿佛人生第一次接触戏剧,满脸认真地紧盯着戏台,每当戏台上发生什么事情时,她都像要跳起来一样。解说员一旦开始郑重其事,她便焦急不安地动来动去;战斗开始时,她则探出身子,以奇特的用词替好人加油,并痛骂坏人。虽然这种对演员有利的反应可以理解,但少女过于坦率的反应逐渐让演员们感到不自在。趁着烟幕升起,饰演力刚的演员瞥了少女一眼,女孩被急转直下的故事惊得说不出话,整个人都僵住了。她完全没注意到,邻座的小孩正用沾满牛粪的双手在她精美绣花的衣袍上使劲地蹭。这一幕让饰演力刚的男子心想:“难道她智力有问题?”
指尖涌出滚滚白烟!
是狐狸的恶作剧?还是妖怪作祟的幻象?力刚惊慌失措之际,白烟转眼间在他面前化为一位年轻女子。面对力刚的疑惑,女子自称“一指功”。不曾想,女子竟是“一指功”的拳法化身。力刚所修炼的技艺竟化作人形,出现在力刚面前。女子满怀怨恨地说道:“一如天下苍生,吾等‘技’也有生命。吾在人之间代代相传,不断变幻,日益复杂。然而,汝曾经根绝吾等同门的技艺,如今又打算和唯一幸存的吾同归于尽。何等自私,不可饶恕。吾命汝立刻下山,寻找能够承载吾技艺的人,并将吾传授此人。”
力刚拼命地辩解道:“诚如你所言,我已发誓再也不使用拳头了。而且,我的生命已如风中残烛。事到如今,再提这种无理取闹的要求,我也不知如何是好。”
女子回应道:“既然如此,吾也有一个主意。汝不是一直希望堕入无间地狱吗?倘若汝在死前没能把吾留在这个世界上,吾会用这手指割掉汝的舌头。汝将在无法开口的状态下,直接被带到阎王殿前。到那时,吾会作证说:‘这个人已经为了他过去的罪孽洗净了灵魂,如今他是个无比圣洁的圣人。希望您能将他送往极乐净土。’”
力刚脸色发青——这可不妙。如果不被打入地狱,我的赎罪就不会结束。
然而女子毫不留情地说道:“不,吾一定会这样做的。”
让吾留下传承。
否则就送汝前往极乐世界。
如此一来,力刚只得从山上下来。他必须在寿命耗尽之前找到徒弟并传授技艺,否则便会被送往极乐世界。他究竟能否找到掌握一指功的人才呢?力刚最终能否顺利堕入地狱呢?接下来的故事,就留待以后再讲吧。演员准备好后,我们会从后台全员出动,用乐器伴奏热情迎接您,恳请各位继续给予热烈的掌声与支持,我们全体成员向您致以诚挚的问候——
铜锣猛敲。
演员们一个接一个地做出结束姿势后,从戏台侧边退场,表演就这样突然结束了。
最为惊讶的莫过于那位少女。她大概没料到表演会半途结束。她慌乱地向四周张望,想寻求帮助,但没有一个观众抱怨。孩子们早在锣声响起之前就背向舞台,站在后排看戏的大人们也随意扔下几枚零钱,三三两两地离去。
“喂!!”
少女向戏台上扔石头并大喊大叫,让准备离开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。
“故事才刚开始吧!不要在中途停下来啊!”
“喂喂,等等,不管您是哪位大人的大小姐,都请稍微冷静一下。”
一位看不下去的客人从背后抱住了想要冲上舞台的少女,
“这种早市的路边戏叫“绪幕”,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这样。先吊足观众的胃口,最后以一句“敬请期待后续”收尾。这样搞嘛,一半是为了宣传深夜的“正篇”,另一半是为了让演员们热热身。”
少女用求助的眼神回头看向男人。
“夜深了就来不及了!妾身只能待到傍晚!”
“那、那跟我说了也没用啊。”
呜哇,
少女发出一声呻吟,她的脸扭曲得好像要哭出来一样。
然后,就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,少女做出了非常奇怪的举动。她紧握双拳,两只脚一起踩着地,开始原地转圈。
“唔唔!唔唔!唔唔!”
转啊转。
非常不甘心地,吧嗒吧嗒地转来转去。
这时,
“月华!”
月华一被点名就立刻清醒过来。原本还在旋转的身体像是断线傀儡般摇摇晃晃地停下。人群的间隙中伸出一支佩戴着高仿货手镯的胳臂,紧紧缠住她的脖子。
“真是的,原来你在这里啊。”
手镯的主人把对路边戏班来说有些过头的赏钱扔到了舞台上,强行把月华从人群中拽了出来。对于远远观望骚动的宁马帮的地头蛇们也不忘面带笑容。虽然他们应该不会突然动粗,但如果月华继续闹下去,他们搞不好会出手轻轻推搡一两下,将她赶出市场。
“你啊,我不是让你等我回来吗?”
珠会侧眼看着无力回嘴又意志消沉的月华,深深叹了口气。
两人并排走路时,对比极为鲜明。珠会无论是身高还是气质,尤其是世故的举止,都显得格外成熟,尽管她的实际年龄和月华相差无几。珠会厌恶虚伪和愚蠢的人,按理说她不该与月华这样的人有交集。然而,看着月华垂头丧气,无精打采的背影,珠会的叹息变成了苦笑。尽管与月华一起逛街总是引发麻烦,但珠会就是无法讨厌她那如同婴儿般纯真无邪的性格。
月华和珠会的交情始于今年正月。当时她们争着买庙会摊位上最后一只肉包子而大吵一架,吸引了不少围观群众的注意,之后两人变成了好朋友。从那以后,月华每次从府邸偷偷溜出,首先就会前往珠会居住的破旧长屋。尽管珠会常常“因为工作不在家”,不谙世事的月华却全然没意识到,那栋长屋里净是人老珠黄的妇女的原因,也不了解眼前不远的地段就是花街柳巷意味着什么。另一方面,珠会从不相信月华那些拙劣的谎言,比如自称是“做包子生意的商人之女”。但她也不可能真的把月华当成珀礼门的清姬。这对于平民百姓来说,第一第二皇女等前几号姑且不论,能记住第十八皇女的脸和名字的人根本不可能存在。
月华嘟囔道:
“太过分了”
“什么?”
“这样结束也太残忍了吧。”
“喂,难道你真的是第一次看戏吗?”
“父亲对这种事很严格。”
她有一个对这种事情很严格的父亲。
从言谈举止中暗自揣度月华的真实身份,已经逐渐成为珠会私底下的乐趣。目前,珠会认为最有可能的推测是“能够进出宫中的某位大臣的妾生子”。这位大臣可能是对艺术持否定态度的保守老顽固,可能是军中有权势的人物,也可能是负责管理宫中典礼事务的僧侣。至于当今卯王三十年前发布的禁止臣子奢侈铺张的诏令,早被她抛诸身后了。
“你知道吗,所谓傍晚前的街头戏,说穿了就和客人窥视彩排一样。虽然有时会突然结束,但人家也不会要入场费。但你毕竟是大商家的女儿,去那种地方还是得投上一点面子钱——怎么了,摔倒了吗?”
珠会指的是月华衣裙的下摆。月华不经意地将视线下移——
“哇。啊!”
缠绕着爬山虎的蟒蛇刺绣上沾满了牛粪,看着非常肮脏。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月华愕然。这件泛黄白底、绣有精美刺绣的常服是月华外出时最喜欢穿的衣服。
“唔,唔唔。”
“看吧,又开始转啦。啊,真是的,别动嘛。”
珠会正在埋头擦拭裙摆,月华却心不在焉,撇着嘴,咬着牙,默默地承受着自己的不幸。
好不容易才溜出府,今天的运气真是糟透了。
天空中已经悄然弥漫着黄昏的气息。逃掉礼仪课的事情恐怕早已被发现,群狗或许已经快到附近了。虽然原本打算在太阳落山前回去,但在这种心情下实在回不去。
“嗯。”
突然,一根插着糖果的棒子出现在眼前,月华瞪大了眼睛。
仔细一看,珠会一边把糖果整个塞进嘴里,一边用一只手巧妙地转动着钱包的绳带,重新打成结。看来是从路过的糖果店买了糖。
“啊……”
她们之前约好了,珠会带着逛街时的费用由月华支付。然而珠会突然抽出口中的糖果,发出“啵唧”一声,
“这点小钱没关系啦。偶尔让我请客吧。”
月华接过糖果棒,正准备道谢时,又犹豫了。珠会看到她那样子,笑了出来,肩膀微微颤动。她们之间有个约定,就是不使用“不劳烦您”这种客套语气。
“谢、谢谢。”
“嗯,不用客气。”
月华舔着糖果逛着街,心情也稍微舒畅了一些。将春日的山野剪下一角的卖花摊、贴满上百张牌札的街头占卜告示板、露天茶屋里面对棋盘露出自信笑容的赌棋师。每次出门,街上那股能将府邸里无聊灰色的生活,染成五彩缤纷的繁华气息,总是令月华着迷。
“对了,”
月华的脸上绽放出光彩,
“刚才的戏听说晚上还有续集,珠会今晚可以去看,妾身下次出门时听珠会讲讲故事的梗概就好。珠会讲故事很厉害,肯定比直接看戏还要有趣呢。”
“不行啊。我晚上很忙的。”
月华好容易想到的点子被毫不留情地回绝,脸色一下子黯淡下来。珠会从下方探头观察她那失落的表情,
“怎么了?还在想着后续吗?那戏真的有那么有趣?叫什么名字来着?”
“名字我忘了。讲的是一个能用一根手指打倒鬼怪的男人,他杀了师父,成了盗贼的头领。”
“《一指力刚》?”
月华瞪大眼睛盯着珠会。
“你知道吗!?”
“我觉得,就算是附近的小孩子也知道吧。”
“那就快点说吧!继续听你讲!”
“额——”
“可那故事很长啊。”珠会最初有些不情愿,但看到月华那双如同饲料快要被夺走的小狗般的眼神,最终还是妥协了。
“然后呢?你想从哪里开始?”
月华心想,要是能从头再讲一遍就好了,可如果珠会闹起别扭就得不偿失了,因此她只好妥协。珠会那边,听到要从力刚下山的地方讲起,心想原来如此,如果就此戛然而止,故事的后续会令人心痒难耐。
“就是说呀,那其实是句玩笑话。力刚下山后,发现世间早已经进入了太平盛世。而回到世上的力刚,不过是个可怜兮兮、无家可归的落魄老头罢了。大家都穿着漂亮的衣服,吃着美味的食物,早就没人记得曾经有个叫力刚的可怕盗贼头目了。”
珠会的视线在空中游弋,指尖轻轻转动着糖果棒,边走边说:
“即便如此,拳法之灵依然能用神通力感应到有足够的天赋学会这门技艺的人。力刚被自己的手指拽着,在全国奔波,最后费尽千辛万苦,来到某位大富豪的宅邸前。就在这时,大门打开,富豪的傻儿子身边围着美丽的侍女走了出来。这家伙每天都醉生梦死,吃喝玩乐,已经胖得不成样子。他甚至吹嘘说自己从出生到现在,手里从没拿过比筷子更重的东西。”
月华兴奋得不得了,围着不停走动的珠会来回转悠,全神贯注地听着。珠会故意停顿,直到月华满脸急切地探过头来,她才微微一笑,将视线移开。
“好了好了,接下来的部分等下次再说了。”
月华不发一言地用力拍打珠会的背。珠会看起来既高兴又感觉很疼。
“可问题是,这个百贯重的家伙正是拳法之灵所寻找的对象。力刚起初也不敢相信,尽管垂垂老矣,他依然是一位了不起的高手。于是他发现,这个胖得不成样子的傻儿子身上藏着璞玉般的天赋。力刚也是拼尽了全力,他在傻儿子面前跪下身来,把额头贴在地上。要是旁人看到,肯定会以为他是个跟富人纠缠不清的老乞丐。门卫飞奔过来要把他赶走,但这个傻儿子却莫名其妙的,愿意听他讲述。
“我没有看错。您是万里挑一的人才,具备承袭我一指功绝技的潜质。想到这门技艺即将失传,我就死不瞑目。”
于是,这个傻儿子问了力刚三个问题:
如果学会了什么一指功,就能受女人欢迎吗?
——恐怕不行。因为一指功乃是真正的武艺。
那如果学会了一指功,就能变得比现在更有钱吗?
——恐怕不行。因为一指功乃是真正的武艺。
那如果学会了一指功,就能填饱肚子吗?
——恐怕不行。因为一指功乃是真正的武艺。
那么,这一指功对天下百姓来说就是无用之物了。
傻儿子说完,便大笑着带美丽的侍女们去喝酒了。不过,力刚可不会轻易放弃。毕竟,他可不想让被送往极乐世界,于是便紧紧跟随在傻儿子身边,想尽各种办法教他这门技艺。
正在细细品味故事的月华突然转向珠会,仿佛在问,“这有什么好笑的吗?”
珠会也用那种眼神回头看了看月华,仿佛在问她,“听到这里为什么不笑呢?”
她们已经走到了右胡同的尽头。互相凝视的两人之间,有个挑着担卖风铃的小贩低声说着抱歉,走了过去。就在这时,珠会的视线突然游移到月华的背后,似乎发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,紧紧地聚焦在那里。
“对不起,还是等下次再继续吧。”
月华疑惑地回头一看,看见穿着白衣的队伍,正行走在两间房开外的巷子里。领头的是一只戴着铃铛,饰着咒布,花枝招展的骆驼,紧随其后是边走边诵经的和尚,摇着香炉的和敲着木鱼的小和尚,接着是一位像是丧主的老妇人,和随行的送葬者。装束中的白色是武士的葬礼所特有的颜色。
是送葬队伍。
月华小时候曾参加过十七岁就过世的哥哥的盛大葬礼。
白色的送葬队伍,感觉就像大旺殿进行的“忌送行”仪式的简化版。然而,没有乐师,也没有旗手,送葬队伍只有寥寥数人肃穆地穿过夕阳下的微光。这在月华眼中显得与现实脱节,仿佛是走在此岸与彼岸缝隙间的人世之外的游行。那条暗巷仿佛一直通向地狱。
“啊,真是糟糕,完全忘记了。对不起月华,我必须马上回去。”
珠会的慌乱也影响了月华。
“什么,发生了什么事?难道说,那是你家里人的……”
“不不不,要是有人死了,我们就有得赚了。我会加倍补偿的,你一个人能回去吗?没问题吧?那就再见了!”
珠会说完这几句话就转身离开,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人潮中。
月华呆呆地站在原地。“喂,挡道了”,一个背着很重的麻袋的男人瞪了她一眼,她逃跑似的退到了路边,无计可施地盯着糖果棒,心中涌起一阵对珠会薄情寡义的愤怒。
“真是个大忙人啊。”
哼。无论怎么强硬地发出鼻息,都无法掩盖内心的不安。月华用洁白的门牙咬了一口糖果,勇敢地逆着市场喧嚣的人流而上。虽然也有顺着人潮回到府邸的想法,但绝不想承认胆怯的倔强,用力推着她的背前进。
你一个人能回去吗?
哼。肯定可以回去啊,也没必要这么看不起别人吧。既然这样,我就自己找乐子,下次见面的时候,不给她讲一两个奇闻趣事还真咽不下这口气。反正不管马上回去还是等到夜深人静再走,都要被侍从长唠叨一番,这有什么区别呢?如果付出这么多代价,只得到半死不活的表演和糖果棒,未免太不划算了。
最小的公主并没有那般轻松。
如果是大姐的话,根本就没有时间陷入这样不上不下的烦恼吧。
第十八皇女的处境可谓十分微妙,就像将平民和王族的坏处拼凑在一起一样。虽然在各方面都受到限制,却并不能滥用权力来发泄不满。宫中公用语的马厨方言,对月华来说就像外语一样,而本意和由来早已被遗忘的宫廷礼仪,不过是复杂而奇特的舞蹈的集聚。她从小就被严格灌输的这些“礼仪”,一生中究竟能有几次在实际场合中展现的机会呢。
折磨自身的这种不自由,正是人偶的不自由——月华不禁会这样想。这一生的大半都被禁锢在宫闱里动弹不得,重要节日时被硬拉出来,匆忙除去灰尘后,安置在最后一排,只有在被搭话时才开口,只要懂得百八十种“八方寿”的鞠躬方式,便可以显得体面,除了“不做出失礼之举”之外,不被抱有任何期待的活人偶。
与其这样,不如去死,但月华也很清楚,没有任何逃离这种境遇的方法。
就这样,一位一激动就会踏着地转圈圈的公主诞生了。在宫廷礼仪中,各种情感表达都有规定的动作形式。这与野兽吠叫不同,例如,如果想要表达愤怒,就要通过插入更高抽象度的符号,比如“用手背掩住嘴巴”,以避免将赤裸裸的情感直接传达给对方。尽管月华从小就接受皇女的教育,这种举止已经渗入骨髓。但她作为王族,以几乎可以说是精神畸形的明确形式,保留着一种认为这些礼仪又拘束、又无聊、又麻烦、又愚蠢的自我意识。结果一旦情绪激动,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想法在月华的内心激烈碰撞,最终导致多个动作混杂在一起,形成了“踏着地团团转”这种连本人也搞不清楚的举动。
过去,月华在城里转圈圈的次数不止一次两次,而且如果要列举其他细小的失态,那简直没完没了。虽然元都的民众对当代卯王的第十八个女儿一无所知,但要是在城里提到“珀礼门的陀螺公主”,可是谁都听说过这个名誉扫地的名人。其实,“月华”这个绰号的由来,本就是宫中那些嘴碎的女官们所说的闲话。
“月华”是女官们用来形容“回忆往昔时独自失笑”的雅称。
在城内,回忆时发出笑声是极为失礼的,甚至连直接提及这种行为的名称都很不妥,因此人们婉转地用同类中唯一夜间盛开的花,比喻一个人独自回想而发笑的情景。之所以取这样拐弯抹角的绰号,当然是因为月华时不时就回忆失笑。也就是说,这个绰号其实是个非常糟糕的说法,但当事人却非常喜欢。月华讨厌女官们那种拐弯抹角的说话方式,与此同时,她喜欢那月光下洁白而娇嫩盛开的花朵。因此在府邸的花园里种满了月华,她还希望亲近的人直呼她为“月华”。这种不拘一格的行为也引来了不必要的猜测和传言。
看,又来了——
她似乎想起了什么,舔着糖棒笑了起来。
被珠会置之不顾的不安已经忘记了大半。一旦下定决心,不仅逼近头顶的黄昏不再令人在意,等候在府中的侍从长的唠叨也变得无足轻重了。沿着前方出现的路口,随意向左转向右转,转呀转,“回忆失笑的公主”在市场的深处来回穿行。斗鸡的擂台、公文的代笔店、馄饨的摊位、鱼摊、蔬菜摊、理发店、站着喝浊酒的店、铸造铺、面具摊——
面具摊。
月华停下脚步,目光闪闪地看着挂在竹架上的各式面具。坐在草席上的摊主缓缓地拿起略带污渍的细长面具,用那仿佛被沙尘洗礼过的嘶哑声音说出些奉承的话:
“小姐,如果戴上这么无聊的面具遮住您的尊颜,男人们会恨您的。”
决定选狐狸了。竹架的角落挂着一块毛笔书写的木板,上面写着“定价铜七滴”。月华想拿出钱包,手伸进怀包里,却觉得腹部深处一阵冰冷。
钱包不见了。
她扯出被扒手切断的绳子,发现皮带的金环前端已经被锋利的刀刃利落地切断了。
“嗯?小姐,发生了什么事?”
糖果棒从绝望而松弛的嘴里掉了出来。摊主的声音在脑海中回荡,腹部的冰冷让心都冻住了,无法正常思考。今天还一次都没有拿出过钱包,也不记得被路人碰到过,更不记得曾身处拥挤的人群中。
看戏的时候?
不,我一直站在舞台正前方,周围只有孩子。
“喂喂,等等,不管您是哪位大人的大小姐,都请稍微冷静一下。”
月华的脸上,渐渐露出理解一切的漆黑表情。
“这种早市的路边戏叫“绪幕”,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这样。”
那个男人。
正要跃上舞台却被抱住的那一刻。
等她回过神来,她已经连滚带爬地跑了起来。
事到如今,无论做什么都已经太迟了。如果是哪个手不干净的外行一时兴起,那另当别论,但像这种事先准备好刀具去割开钱包绳索的人,怎么可能在使用过的狩猎场徘徊下去。就算幸运地找到了那个男人,钱包里的东西估计早就化成了酒和食物,装进了他的肚子里。
然而,她还是忍不住地跑了起来。
当他打开钱包的绳带时,男人可能因为里面的钱远远低于预期而咂嘴。
把上等工艺制成的钱包卖掉,肯定能换到更多的钱吧。
然而,那微薄的钱,却是月华为了购买短暂的自由而存在的金钱。
现实的不讲理,如同在岸上用脚踩住溺水者的头一样,让月华感到即便停下片刻也会使身体瞬间四分五裂。一路狂奔,从充满污水臭味的小巷,逃到搭满帐篷的大街上。太阳快要落山了,匆匆而过的人们的面孔瞬间变得冷漠,仿佛都是没血没肉的非人之物。
月华慌忙环顾四周。
那个戏班所在的十字路口,究竟是哪个方向呢?
*
道场的师傅死了。
以武臣伦院为后盾的兵法道场,名次越靠前越好。大家普遍认为“强”的,通常在一位数之内。十名开始的道场各有不同,但大体上都不错。从二十名开始,情况就逐渐变得奇怪,而三十名之后,无论是师傅还是弟子,都不怎么样。
不过,如果是在与其他流派的比试中失去了生命,那也算是死得其所吧。
第三十六讲武所的师傅,“一刀之朱风”因食物中毒去世。享年七十一岁。
凉孤感觉这种死法真是如同坊间传闻变成了现实。
尽管如此,在凉孤快要死在路边的时候,收留他做道场佣人的师傅无疑是他的恩人。从那时起,师傅已经是一个无法离开拐杖的老人了,凉孤也从未亲眼见过“一刀之朱风”拔剑出手的样子。在道场里十天能有三天见到师傅就算不错了,无论夏冬,师傅都会把摇椅拿到练武场的柳树阴下,以一副似醒非醒的样子不厌其烦地看着弟子们练习。
凉孤拿扫帚的手不经意间停下了,面前的摇椅仍然沐浴在夕阳下。
他宣称自己在六国大战中为智安将军打头阵,这种乍一听就知道在说谎的英勇事迹,是他唯一拿得出手的金字招牌。武术家吹牛皮到了这种程度,反倒令人佩服。弟子中也没有谁会不识相地问,师傅真的有三百岁高龄吗。坦白说,尽管智安将军打头阵云云不足为信,但当凉孤得知他享年七十一岁时,内心的震惊至今仍未完全平复。尽管不至于三百岁,但如此具有说服力的高龄实在不多见。果然被欺骗了吧,师父常被地方的暴发户们聘请为武术指导,频频离开道场。就在一个月前,全门派弟子们还一起为即将从元都外西门出发的师父送行。据一位提前回来的弟子说,师父在受聘的地方对镖师们进行了一番常说的精神训话,收取了几乎如同诈骗般的丰厚酬金后,返回元都的途中,在旅馆吃完晚饭后,突然开始喊肚子疼,之后几乎是一瞬间就断气了。虽然镇上的医生说是“吃的太油腻”,但无论原因是什么,师傅的年龄确实大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奇怪了。留在旅馆的首席弟子为了帮客死他乡的师傅驱邪,杀了师傅的马,随后让镇上的医生将师傅的遗体分成三个缸和一个棺材带回了道场。
那是昨晚深夜发生的事。
出门参加葬礼的弟子们还没回来。你打扫一下吧——他一个人留在了道场,闲得发慌而开始打扫练武场,但因为心神不宁,一点进展也没有。
他并不觉得无法参加葬礼有什么好遗憾的。
这种程度的嫌弃,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。
不过那位在人们面前撒下弥天大谎的师傅,毫无疑问是孤独的。让凉孤担心的是,这些实际出席葬礼的人当中,是否真的有一个人能理解他的孤独。
凉孤注视着失去主人的摇椅,接着又眯起双眼望向西方的晚霞。
师傅的死不是自愿的。死者只是单纯地死去,剩下的人如何接受那份空白才是问题。虽然去揣测死者的心情实在愚蠢,毫无意义,又多管闲事,但留下一把摇椅就去世的师傅,让人无法不去思索——那位晚年不靠剑,而是靠一张嘴生活的老人,在最后的旅程中,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情?
背后。
在思考之前,凉孤已经先转身交叉双臂,护住身体的中心。然而在此之前他就已看穿“那个东西”是无害的。凉孤的右手所接住的东西,是一个还冒着热气的大肉包。
“哦哦?”
那颗世上最秃的光头露出了“成功了”的微笑。
是首席弟子莲空。他似乎刚到家,一身纯白丧服换成了有些脏的便装。实际上他应该只有二十岁左右,但看起来像是老了十岁,不知是小时候染上热病变得秃顶的缘故,还是脸颊两侧刻满深深的法令纹的缘故。
“对一个没学过的人来说,你已经表现得很好了。对吧,凉孤?”
凉孤无奈地翻着白眼。有时是在经过时突然绊他,有时是在谈话途中突然用木剑攻击——莲空每次都像是打招呼一样试探凉孤。
“真是的,别再这样了啊。”
“别说傻话了,害不害臊啊。你不觉得浪费吗,道场从上头领了掏粪钱给你,你怎么还说这种话?”
凉孤并不是正式弟子,而是个打杂的。他来到这间道场并非为了修炼剑术,而是为了完成打扫、洗衣等杂事,好换取一点工钱。
站着吃东西也不是回事,于是凉孤就把茶渣煮成茶水,把长椅搬练武场的墙边了。莲空刚坐到凉孤旁边,就“啊哈”一声,重重地叹了一口气。
“啊啊。这一次连本大爷也束手无策了啊”
“您辛苦了。”
“噢。话说回来,真是抱歉,让你一个人看家。我本来想把你也算作弟子一起混进去的,结果有些人啰哩叭嗦的——真是的,不过我可不会明说是谁哦。”
凉孤摇了摇头说:
“我想大家可能是提前考虑并为我费心了。”
“你这家伙,这话是认真的吗?你觉得他们会那么好心吗?”
不觉得。
虽然不觉得,但自觉是民族之耻并承受周围人的白眼,正是凉孤十五年人生的真实写照。老实说,热血少年莲空时而强加的“大道理”比被其他大多数人欺负更为沉重。凉孤模糊的视线向单调的练武场游移。
“这间道场,接下来会怎么样呢。”
莲空很快就吃光了比单手还大的大肉包。
“不会怎么样啦。上面总会派个替代者过来的,但那到底是什么时候,谁也不知道,所以只能靠我和背守以及面弟几个人来应付了。倒是你。”
“我?”
“你以后要怎么办啊?光靠在右胡同里画肖像画,也很难糊口吧。”
“哎!?”
凉孤从长椅子上跳起来,差点弄掉了还剩一半的肉包。
“我、我也会被开除吗!?”
“不会啦。不过嘛,师傅突然去世,所以下次的工钱能不能按时发……”
“怎么会,师傅的工钱和我的工钱是分开的吧?”
“是分开的。虽然是分开的,但你最好先做好拿不到钱的心理准备。趁着师傅不在,那些芝麻小官们肯定会蜂拥而至,想尽办法将钱塞进自己的口袋里。你觉得他们会给你留一份吗?”
凉孤闭上了眼睛,暂时屏住呼吸。
这是家常便饭。
这个念头让凉孤彻底死心。
凉孤缓缓地咬了一大口包子。没办法,直到下任师傅确定的那天为止,只能继续打白工。就算得不到工钱,他也不想被赶出这间道场。
“不过,事情的好坏取决于你如何看待它。对你来说,师傅去世也许是一个绝好的机会。”
“好机会?”
“你啊,趁这混乱之际,正式加入道场吧。”
凉孤不禁瞪大了眼睛,不明白他突然说的是什么。
然而,莲空却以极其冷静的口吻继续说道。
“就是说,你之所以不能成为弟子而甘愿做佣人的原因,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你付不起学费,对吧?”
古往今来,学习武术经济实力都是必不可少的。
武臣伦院向民间的兵法道场提供补助金是为了广泛推广武术,培养优秀的士兵。这种道场被称为“讲武所”,与一般道场最大的区别在于,讲武所师傅的生活费也由补助金保障,因此弟子无需每次上课都支付学费。
然而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,想进入讲武所的人必须缴纳一种俗称为“命金”的保证金。经过修行后,只有想加入卯军的人才能返还这笔保证金,作为回报,根据修行的时间长短,最高可以晋升到兵长的职阶。
这种制度,远比持续支付高额工资给知名师傅要便宜得多,尤其能广泛地挖掘埋没在贫民阶层中的人才——这样的期待已经持续了五十余年。如果问兵员的质量是否真的得到了显著的提升,答案绝对是否定的。这也是理所当然的,首先,以这种补贴程度,很难找雇到优秀的师傅,即使意外有某些人才开花结果,他们无一例外地都会放弃命金,去做有钱人的保镖。如此无能的制度能够一直持续至今,唯一的原因在于没有人敢对先前卯王的提案发出异议。在这期间,各种利益关系复杂交织,命金不断上涨,这确实如莲空所言,是贫穷的凉孤根本无法支付的。
然而莲空毫不在意地说道:
“你就说在师傅临死前交了命金,如果官员们有意见,就全推到师傅头上,装傻硬顶过去就行。放心,不会露馅的。”
凉孤接不上话。
对于早已习惯于被踩在脚下的凉孤而言,这种大胆的想法确实是心理上的盲点。的确,如果这些官员贪污了这间道场的补助金,那账目上的粗心大意足以提供充分的可乘之机。
但是……
这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领到做道场佣人的工钱。他连今后能不能吃上顿饱饭都不知道,更别说再抽出时间来修行。
“我知道你在想什么。只要你愿意,我可以让你住我家。虽然我家是个漏风的破屋子,但空房间还挺多,话说回来,我也是个邋遢的单身汉,如果你愿意帮我打扫洗衣,我至少能给你提供吃的。”
是真的吗?
凉孤目不转睛地盯着莲空的脸,但他所看到的,只有莲空每次谴责世间邪恶时浮现的义愤之火。
“不行吧,大家肯定不会同意的。”
“当然可以。直到下一任师傅到来之前,本大爷是事实上的代理师傅。如果有人乱说话,就不要客气,直接打他个半死。我准许。”
“这、这太粗暴了。”
莲空突然抓住凉孤的肩膀将他拉到跟前,像是要咬人似的说道:
“在道场里哪有什么粗暴不粗暴的!趁这个机会我就直说吧,只要你那双蓝眼睛不换掉,你是言愚的事实就会跟你一辈子!”
言愚。
“别再做那画都卖不出去的肖像画家了!听着,武门之中强者为尊。如果你希望周围的人尊重你,在这世道下就只能踩着别人的肩往上爬!”
小时候的凉孤经常把那句话,当成是“笨蛋”、“蠢货”之类的辱骂。
现在想来,他的理解方式其实也没错。自从他了解那词语的确切含义开始,凉孤便开始向往起笨蛋和蠢货。因为这两种人只要闭嘴安静地待着,就不会被他人发现。
凉孤生长于元都的贫民窟,从未接受过正规教育,但知道很久以前卯国曾与白阳天国交战并取得胜利。在白阳天成为附属国后,尽管遭受了各种迫害,流入卯国的众多战俘因为外貌和语言差异不大,似乎也融入了卯人之中。
唯一的例外,是白阳天的国家体制崩溃之后,依然顽强地战斗的山地民族。
他们原本就是抵抗白阳天统治的逆民,如今有一部分化为流民,与驻军反复发生小规模冲突。他们在生活习惯和信仰形式上与白阳天的多数派——天爬人有着很大的不同,并且因为语言上的相似性,有人称他们是西方游牧氏族的后裔。然而,与周边民族相比,他们最大的特征是大约每十个人中就有一个人的眼睛是蓝色的。
别说镜子了,就连能映出脸的清水都难得一见的贫困环境中,“你的眼睛是蓝色的”,这种说法长久以来让凉孤百思不得其解。
言愚,是对白阳天的山地民族的蔑称。
“啊。就是,那个,什么的。”
被那双瞪大的蓝眼睛直挺挺地盯着,莲空顿时不知所措。
“对不起。有些话说得过火了。”
“嗯?啊啊,不会,没什么。”
令人不安的沉默持续了好一会。终于,莲空突然站起身来,猛地踢了长椅一脚。
“啊,真没意思!我才不想待在这种粪坑里。我告诉你,凉孤,我入伍之后一定会三步并作两步地往上爬。”
凉孤觉得莲空是个好男人。
凉孤很理解莲空为何称这个道场为粪坑。莲空的剑既是谋生的剑,又是用来斩除蔓延于周遭的虚伪,将一切归纳为简单清净的“强与弱”两极的手段。凉孤仰望的视线中,已经被太阳晒得发黑的光头,不知为何反而显得耀眼夺目。
“总之,刚才的话,你好好想想。就算能瞒过那群废物的眼睛,也瞒不过本大爷的眼睛。你是有潜力的。只要好好努力,过一段时间你就能强大到能跟本大爷的下一名的下一名平起平坐。”
每个人最终都是以自己为标准。
莲空是个好男人,可能没怎么考虑到世上的恶意吧。虽然不比从贫民窟走出来的凉孤,但对于汇聚于这间道场的穷人来说,命金的数额依然是个负担。如果自己这个从前还是佣人的家伙,趁着师傅的暴毙占便宜闯入,一定会引发混乱。莲空说如果有人乱说话就狠狠教训他们,但如果真的那样做,他们势必会立即奔向武臣伦院,控诉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言愚人不交应缴的命金,偷偷潜入讲武所。而莲空绝对没有考虑到那之后的事情。
“行了,你也可以回去了。快把那个包子吃了吧。”
“啊?呃,大家让我在他们都回来之前留在这里守着。”
“你是傻吗?刚参加完葬礼的人怎么可能再回这儿来呢。啊——”
凉孤急忙把剩下的包子塞进嘴里,而莲空似乎想起了什么,说道:
“对了。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情。你可要好好感谢我,我帮你把你的份也拿来了。快来。”。
呕的一声,凉孤被包子噎住了。
莲空从怀里掏出葬礼结束后丧主交给参加者,用来消灾解厄的雄札。
“等,等一下!你在想什么啊!”
“还问什么。我特地带过来的礼物,拿去。”
莲空这么说着,把两张雄札中的一张硬塞进了凉孤的怀里。凉孤像是被烧热的石头烫到一样,猛地跳了起来,
“不行啊!我连葬礼都没去,怎么能收下这个!”
“你可真斤斤计较,没关系啦。上面又没写名字。行了,能拿到礼物就感激地收下吧。”
莲空说得没错,那张符札正面只用朱笔写上死者的戒名、经文和编号。尺寸略比成年人的手掌大,整个涂抹着黄色香粉,因此也被称为“黄札”。至于这张纸片有什么让人惊讶到被包子噎住的功效。除了把它带回家,在厨房的角落贴上一晚,第二天早上在院子里焚烧——这种和雌札相同的处理方式之外,还有另外一种用法。
只要出示那张符札,青楼的花销就可以免除。
在包括卯国在内的大仙江流域国家,男女交配具有驱魔的力量是个通行的观念。丧主总是慷慨地撒下符札,未婚的吊唁者会用那些符札,在自己喜欢的地方随心所欲地驱除厄运。收受符札的青楼主人会在日后悄悄前去将符札归还,丧主则默默支付着嫖资。虽然这是个表面上的说法,但除非是非常殷实的大富豪,否则根本无法效仿。实际上,作为葬礼准备的一部分,丧主会和特定的青楼签订合同,并提前以折扣价购买一定数量的雄札名额。因此仔细查看符札背面,会发现上面用某种暗号,偷偷写着签约的花街店名。
“哈。‘六百贯’是指‘金灯楼’吗,是暗指了六百卷的《大金灯诗集》的暗号吧。说起金灯楼,那可是这附近小有名气的青楼啊。真没想到,那个老不死的吝啬老婆子会这样花钱。”
“不行!我可不想这么搞!”
凉孤拼命地想要还回那张符札,但是莲空似乎预料到了这种反应,只是咧着嘴狞笑。
“为什么不行呢?哈哈哈,难道说,你是第一次做这种事?”
凉孤脸涨得通红。戳中了要害,凉孤不仅对“这种事”一窍不通,连女人是什么样的也毫无了解。所以他恼怒地反驳道:
“不对,怎么能行呢!总之,我这种人怎么上得了花街呢!?”
“是谁替你决定的,你试过了吗?钱的事已经彻底解决了,即使不去青楼也有其他办法吧。也许等着喜欢的女人出现,直接递给她符札,说不定她会接受呢?我一直想问呢,你和我一起走的时候,那些擦肩而过的女人老是回头,是因为我的光头很稀奇吗?”
凉孤被拍了一下后背,吓得差点把蓝眼睛里的眼球都掉出来。
“算了,随便吧。总之那个归你了。去试试胆也好,找路上行人卖掉省下几十天的饭钱也好。随你喜欢。”
接着莲空使劲伸了个懒腰,背对着凉孤,脖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。
“好啦,本大爷也该去驱散积压的厄运了。”
“啊。哎。”
凉孤心里一时无法下定决心,站起身来,想着要跟随莲空,又想到要收拾旁边的扫帚,然而这样的话就会被莲空抛在后面,结果在原地左右为难。随即,他不经意间瞥见了丢在柳树底下的师傅的摇椅。
“啊!那个。”
“嗯?”
“那把椅子怎么处理?”
凉孤只是想搭个话,停下莲空的脚步。那把摇椅无疑是恩人的遗物,如果真要处理掉的话,他打算过几天偷偷带回家,找个地方摆着。
然而,莲空冷眼注视着凉孤所指的椅子。
“那个就这样先放着吧。”
“什么?”
“别管了。那把椅子,就这样一直放着就好了。”
“别这样。因为,这样的话,就好像……”
好像是师傅被人杀害了一样。
在武门中,不整理遗物而保留原样代表着“必定报仇”的决心。
“但是,医生的诊断说是因为吃的太油腻,应该没错的……”
“哼,那种庸医懂个什么。听好了,不准再当着别人的面说这种话了。”
莲空不是在玩笑。他的话语中透露着如刀剑般的认真。
“别忘了,我们的师傅是‘一刀之朱风’。他可是在六国大战中智安将军的先锋豪杰。过去的恩怨多得数都数不完,如果把想要取他性命的人和他们的手下全都聚起来,连洞幡的演武场都装不下。正是其中的某个人溜进了旅店,在晚餐中下了毒。‘一刀之朱风’是作为武人死去的。”
莲空突然露出了爽朗的笑容。
“就这样不是很好吗。”
凉孤十分清楚现在应该回答“是的”。
然而,他无法立即回答。
确实有那么一瞬间,凉孤睁着蓝色的眼睛,露出遭到背叛的表情。
凉孤却在莲空察觉前放松了脸颊。他像镜子一样模仿那明快的笑容,发出不显得不自然的叹息:
“是啊。”
莲空微微点头,转身离去。
“锁门就拜托你了。”
“好的。”
就这样凉孤一个人留在了练武场。
凉孤右手握着扫帚,左手握着雄札,久久地凝望着元都黄昏的天空。
那道蓝色的视线最后投向了,伫立在柳树下的摇椅。凉孤拖着扫帚穿过练武场,站在摇椅正前方。坐在椅子上的人,背部和屁股不断磨擦,让接触的部分微微泛黑,仿佛师傅的影子仍然蹲坐在那里。
没什么大不了的——
并没有什么事需要我一个言愚人不顾身份去同情的。
不知道师傅是前往极乐,还是堕入地狱。但那位在固守在倾吐的谎言背后死去的老人,确实因为莲空的最后一句话而得到了救赎。
呆立在孤立无援的孤独中的人,只有自己。
最后的最后,仿佛取胜后逃跑一样,师傅离开了人世。
没有怨恨任何人的理由。
因为什么都没有改变。
因为什么都没有失去。
只不过有种明朗的孤独。
凉孤竟笑容满面,高高举起扫帚,狠劲地将“一刀之朱风”的摇椅抽向元都的晚霞。
*
即便如此,只要及时问路也总归能找到办法吧。就算不认识月华的脸和名字,只要拦住过路的人询问,应该能很快找到一两个知道珀礼门那座马厨式古宅的人。
然而已经完全沮丧的月华无法做到这些。
那么至少应该待在原地,等待府里的人回来找自己。但是身无分文的焦虑,迫近的黄昏,以及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迷路的恐惧,令月华无法停下脚步。一想到要是在这里暴露弱点,下次不知道会遭遇什么危险,她甚至没办法大大方方地哭鼻子。胡乱走动的每一步都让事情变得无法挽回,太阳即将落山,她终于走投无路了。
别说府邸的方向,她连右胡同的方向也已经搞不清楚了。
没想到夜晚的街道会如此漆黑。
在错综复杂的胡同尽头,缓缓下坡的路边,疲惫的月华躲在一辆破旧的小货车阴影下,像球一样抱膝蹲坐。没有一丝微风,多种刺鼻的恶臭仿佛早在百年前便沉积在黑暗中,路面满是肆意丢弃的垃圾,墙面上赞美劳动的标语与批判体制的脏话互相争斗,看起来就像是可怕的邪教标志。每当听到人声,月华都会吓得缩起身子。路过的醉汉们无疑是生活在黑暗中的异族,斜坡下方的灯光——大概是酒馆,聚集在屋檐下长椅旁的男人们放声高歌,歌声在狭窄的墙面间层层回荡,听起来毫无意义可言。那简直像是恶鬼的酒宴,他们吃的下酒菜肯定是拐来的孩童的肠子。即使这些人知道通往府邸的路,月华也绝不想走进去那群人之中问话。
月华心想,真是这辈子最大的失策。
自从能溜出府邸以来最大的失误。
时间感也已经失去很久了。虽然感觉已经快到深夜了,但实际上还只是傍晚,也许真正可怕的夜晚才刚刚开始。
群狗正在哪里搜寻呢?
夜空只是胡同黑暗的延伸,星光寥寥。或许此时此刻群狗也在仰望同一片夜空中的同一颗星星,这样的想法让她稍稍感到安慰。她小时候听过的星星的故事几乎已经忘得差不多了,但如果是群狗,也许能够仅凭这微薄的星星找到方向吧。
突然,腰间有东西轻轻触碰。
瞬间,月华的理智被吹散了大半。有什么东西——带有粗糙的刚毛的触感和夹杂着野兽气息的呼吸,月华因恐惧而不敢回头,只感到一股沉甸甸的重量压了上来。
在大白天的阳光下,月华才不会怕一只亲人的流浪犬。
但在胡同深邃的黑暗中,那东西宛如一头怪物。月华四肢并用从货车的阴影中跃出,却被路面的凹陷绊倒,直挺挺地摔倒在地。酒馆屋檐下的男人们的歌声戛然而止,月华这才意识到自己尖叫了起来。怪物挠着石头铺就的路面,利爪的声音逼近她的身后。
这次月华主动发出了尖叫,拼命地奔跑……
如果害怕酒馆的那些男人,往相反的方向逃跑就好了,但月华下意识地选择了往下坡跑。当她奔跑着穿过酒馆前的瞬间,那些男人一致地睁大眼睛盯着她,这场面像是一幅画深深地印在了月华的脑海里。好在流浪狗因害怕酒馆的灯光和人气而停下了脚步,但这时,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却发出淫荡的怪叫站了起来,模仿着月华的尖叫声,胡乱挥舞着手脚追了上来。对于月华来说,情况糟透了。男人怪异的叫声和发疯似的动作让她害怕得想哭。借着酒劲,醉汉纠缠不休地追赶着月华,最后他一脚踩空了井盖,栽了个跟头,四仰八叉地摔倒在地。但月华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,每当被绊倒时,被追上的恐惧愈发强烈,耳边不断回响着男人的尖叫声,她继续错误地把那当成是现实,无法自拔地越过浸满污水的路口,跨过裹在草席里睡觉的乞丐的后背。不知不觉间,前方的道路变得狭窄,简直只能容猫通过。她的身体撞上了一块薄如门板的东西,感受到木头裂开的同时,整个人随之摔进了等身的高草丛中。
已经跑不动了。
哭腔扰乱了呼吸的节奏,迟迟无法平静下来。月华连自己最心爱的便服变成了什么样了都没有心情去确认,新添的伤口和关节的疼痛让她一时无法站起。躺在青草味中,月华心中发誓,如果群狗能在十秒内来接她,她就再也不偷偷溜出府邸了。
十。
吹过黑暗的风摇动着草,隐隐能闻到死水的气味。
总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。她缓缓从地上爬起,叶子刺刺的触感让脸不由地皱缩,笨拙地拨开草丛前行。高大浓密的草丛渐渐低矮稀疏,走进一片不知名的开阔地带,月华看到无数的鬼火在黑暗中乱舞。
这里是运河的河畔。
过了一段时间,月华才意识到鬼火其实是翅祸虫。这是一种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飞虫,幼虫在泥水中长大,到了晚春时节一齐蜕变,在黑夜中飞舞,散发出淡绿色的光芒。那景象确实宛若鬼火,因此包括卯国在内的一些国家,视之为不祥之物。
月华却被那庞大的数量所震撼。
终于来到了世界的尽头吗?
月华缓缓走着,仿佛被亡魂所引导。这是一处面对着运河的空旷之地,在胡同里迷路了许久之后,眼前呈现出完全意想不到的宽广。供奉陌生神明的神龛零星散布,石板夹缝间,迫不及待的夏草杂乱地冒出头来。到处都留有大火燃烧的痕迹,遍地散落的灰烬,在月华踩过时发出干燥的声响。幸好是黑暗的夜晚,否则月华恐怕会注意到遗留在燃烧残骸中清晰可见的人骨。
前方运河的水面如同油一般黝黑平静,水流的方向也难以辨认。石头铺就的地面略带倾斜,自然地向水边走去,亡魂逐渐增多。
突然,正前方的天空中,光芒蠢蠢欲动。
云层倏地散开,一轮巨大的明月高挂天空。月光如同鼓满风的帘幕,转瞬间将周围的黑暗染成了蓝色,照亮只隔着短短三步的,伫立水边的身影。月华惊讶得几乎要窒息。
她腰一软,向后退去,手脚在长满青苔的铺路石上打滑,总算爬进了旁边神龛的阴影里。
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情况。虽然一开始以为是之前那个醉鬼先发制人埋伏在这里,但仔细一看,眼前的男人即使从背影也能明显看出他十分年轻。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,连头也不回,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到月华的存在,令人十分费解。这么近的距离,脚步声当然也听得到,更何况刚刚的震惊让她忍不住发出了尖叫。难道是……
幽灵?
不过,手握出鞘之剑的幽灵?这样的事情也是闻所未闻。
如果真有这样的幽灵存在,那么他身后的两把剑鞘也是幽灵吗?
月华心想,那男人绝非寻常之辈。单单是在这深夜的河畔,手持长剑而立,就已经足够不寻常了,而在巨大的月亮映衬下,那道摇曳不定的背影似乎并不是错觉。这并非酒醉之态,若说是随着某种节奏在摆动身体,也远不足以形容。
——那具躯体内有一种完全不同于人类的“东西”。
或许,这种表达最能贴近月华的印象。
在不知名的运河边,与一个不明身份的男人独处,这可比遇到幽灵要可怕得多。然而,此刻惊讶已过,月华内心涌起的只是一种“邂逅奇妙之物”的感动。
这个男人究竟是谁呢。
“……”
月华手扶着在神龛上,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,正想开口却说不出话来。此时一阵风吹过运河,把她凌乱的刘海吹到了眼角,月华分心的一瞬间,潜藏在男人体内的“东西”突然开始活动。
男人将左手的剑反手握紧在身后,右手的剑则举到眼睛的高度。
月华当然不知道这叫“第二路”的“起式”动作,她甚至连“套路”这个词都听没有听说过,更不理解男人开始练起了剑。
最初展示的剑技是连环五剑——崩剑、把剑、横剑、劈剑、攒剑。
这五把剑对应着金木水火土五行,在月华面前重复着相生与相克。相生环即是,崩剑声把剑,把剑生横剑,横剑生劈剑,劈剑生攒剑,攒剑生崩剑,形成生生不息的循环。相克环即是,崩剑克横剑,横剑克攒剑,攒剑克把剑,把剑克劈剑,劈剑克崩剑,构成相互制约的五芒星阵。
男人在黑暗中施展的剑技以月华应接不暇的速度旋转着。两柄剑在月光下浸染,冽冽生辉,留下火焰般的残影,在蓝色的黑暗中疾驰。无尽的五剑循环产生无数的变化,愈发复杂难测,男人逐渐摆脱了固定动作的束缚,施展的剑技也摆脱了起始、终结和定式的桎梏。
——哇啊。
在月华眼中,那仿佛是即兴的舞蹈。
那正是一种在六十七年间没有任何人看过的剑法。
男人舞动,其动作没有迟滞,千变万化,毫无定式。月光掷下阴影,使死者的灵魂漂浮而上,无数光芒随着纵横交错的剑锋流转,宛如将死亡带给万物的轮盘,而男人旋转的身躯搭乘着那轮盘,像在水畔舞动的死神使者。
男人跃起,身体向后弯曲,背负着天上巨大的银盘。
透过交叉的双臂间,月华看到了炯炯有神的双眸。
无论那男子体内寄宿着何物,那个“东西”都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。
月华惊呆了,屏住了呼吸。
太厉害了。
男人毫无声息地落地。死者的灵魂平静无波,趴在神龛上的月华突然回过神来。
太厉害了、太厉害了、太厉害了。
月华从神龛的阴影中跳出来,她无法忍受顺着脊背涌上来的情感,当场转了个圈。她眼中闪烁着发烧般炽热的憧憬,心中的思绪无法用任何言语表达,她如履薄冰地向男人走去。
驱使着月华的,是如同孩童般,想要触摸美丽昆虫的愿望吧。
男人体内潜藏的“东西”尚未离去。
月华犹豫了很多次,最终下定决心,伸出手想要碰触那男人的背。
这正是决定生死的一步。
每个男孩总有一段把小巷子里的剑斗游戏当作全世界的时期。
当然,凉孤也不例外。只要手中有一根木棍,他就能随心所欲地成为大英雄或者大坏蛋,能退治不死的妖怪,也能救出被囚禁的美丽公主,仿佛木棍一挥就能如愿以偿。
只有一件事不行——变出和他一起玩的人。
凉孤记忆中最古老的画面,就是在黄昏下某个不知名的的胡同里,独自一人挥舞着一根木棍。
不过,那个时候的凉孤,似乎比现在更能接受这样的境遇。我毕竟是“言愚”族,而言愚人是傻瓜和笨蛋,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被大家厌恶——这样毫不掩饰的想法当时有着充分的说服力,或许对孩童来说反而是容易接受的道理。谁都讨厌傻瓜和笨蛋。尽管他偶尔会从阴影中偷窥邻居孩子们玩剑斗游戏,但他深信自己没有资格加入他们。
然而凉孤曾有一次走出了那个阴影。
那天,凉孤有一个计划。虽然不敢扮演大英雄和大坏蛋的角色,但如果是被杀的配角,或许自己这样的人也能尝试一下。他花了好几天练习装死,并期待着凭借那精彩的死亡表演,让自己融入大家的游戏圈子中。然而其代价至今仍铭刻在凉孤额头上——那是一道发际线处伤疤。
凉孤当然不是从草丛里蹦出来的,但他几乎没有自己亲生父母的记忆。他的养父名叫蛇杨,是一个以绘画为生的男人。这个隐居在贫民窟里的卯人画师为何要照顾凉孤这个言愚族的孩子,至今仍是个巨大的谜团。但当时凉孤只是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,从来没有当面询问事情的经过。在凉孤的记忆中,蛇杨是一个容貌平平的中年男子,总是一个人关在家里拿着画笔作画,除了偶尔与看似买家的人聊上几句之外,他总是沉默寡言。直到因为流感而突然离世,他唯一教给凉孤的便是“不要直视他人的眼睛”。
自愿成为剑斗游戏的被杀角色后,凉孤经历了诸多磨难,从此开始白天睡觉,夜里出门玩耍。反正没人愿意接纳他,夜晚冷清着多自在,而且一旦融入胡同深邃的黑暗中,蓝眼睛和黑眼睛就没有区别了。不过,那时候凉孤还不太能接受自己的蓝眼睛。
一天夜晚,暗处传来了沙哑的声音。
“握得不对。”
对于相信夜晚能使自己变透明的凉孤来说,那呼唤听起来像是胡同黑暗中的怪物。他明明当时尖叫着逃走了,却不记得为什么在下一个夜晚又不知悔改地出门了。或许即使对方是妖怪,也渴望能一起玩耍吧。
蹲坐在胡同的尽头的,是一位看起来刚从上个冬天死里逃生的乞丐老妇人。
“握得不对,是什么意思?”
老妇人举起枯树般的手指,指向凉孤握紧木棒、随时准备打人的的手。
“握剑柄的时候不要这么用力。这样握剑虽然可以挥动,但不能斩击。力气不能集中,剑尖也会变得又僵又慢又短。”
老妇人的话中带有一种拉长语尾的陌生语调。当时的凉孤没有想到这是外国的口音,他只是认为那老妇人一定是年纪大了,说话不太顺畅。
“那我该怎么做呢?”
“站直。剑尖向下,斜靠在肚脐上试试看。”
凉孤照做了。
“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,就像和尚拜佛那样。”
凉孤也照做了。
“把合十的双手一起放下,沿着剑柄滑动,然后从小指开始握紧。”
按照她的指示,这种握法相对木棒来说非常倾斜,仿佛只是将两只手轻轻靠在木棒上。
“真奇怪。”
“我一开始也这么觉得。”
老妇人的喉咙里发出了像是抽搐的声音。看起来她在笑。
凉孤心中忽然生出一丝疑虑。这位老婆婆到底是何方神圣?如果是想用花言巧语骗钱,那她应该找个更合适的对象才对。
“我跟你说啊,我可没有钱哦。”
老妇人的喉咙接连抽搐。这次听起来勉强像是笑声。
“那当然了。我还没老糊涂到把你当成富家少爷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要教我这些呢?”
“不行吗?”
“因为我可是言愚人啊?”
“啊,是啊。有那样的眼睛,以后的日子恐怕会很艰难吧。”
“那为什么还要教我?”
老妇人用比胡同的黑暗更深邃的目光,凝视着凉孤的蓝眼睛。
“因为,我也是言愚人啊。”
凉孤至今仍然不知道那个老妇人的名字。
贫民窟终究是那些逃离家族和身份束缚的失败者汇聚的地方。在这里,名字并没有太大的意义,即使郑重地自报家门,听者也不会当真。
对凉孤来说,那位老妇人始终只是个“老婆婆”。
从那天起,凉孤便常常待在老婆婆的身边,从傍晚到第二天清晨,日复一日地挥舞木棍,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五年。最初只有一根木棒,到了第三年开始,每只手都拿着一根,蛇杨在第四年年末去世后,最后一年里,凉孤由老婆婆照顾,并接受了她的悉心教导。
“诶,那是婆婆的剑吗?”
初次踏入老婆婆住处的夜晚,凉孤注意到在垃圾堆一样的床头的角落里,藏着两把剑。老婆婆没有看向凉孤所指的方向就说:
“啊,那是我年轻时用过的剑。”
“你用它们杀过人吗?”
“啊,杀过很多。”
“骗人。”
“怎么会是骗人呢?”
“因为史儿说过,用一把刀最多杀不了三个人。”
史儿是附近菜店的老板。仅凭一家路边摊,史儿就已经在一带收获了足够的尊敬,那天中午,凉孤正在摊位旁翻找垃圾,无意间听到了史儿和磨刀匠的对话。
“确实呢。用那把全是锈的菜刀来切南瓜,能切三个已经算不错了吧。”
老婆婆一边用锅煮着凉孤捡来的菜叶,一边喉咙里发出低沉的笑声。
“我已经教过你了,用拳头攻击和用剑攻击时的要害是不同的。只要轻轻划破接缝就可以了,剩下的就是让刀身切入这个裂缝。不让你紧握剑柄,就是为了这个。只要把握住要害,人的身体只需轻轻一戳就会自己散架。就连史儿那把菜刀也能做到。”
“我可不记得你教过这个。”
老婆婆从锅边抬起头:
“哦,是吗?那下次就教你这个吧。”
“用那两把剑?”
凉孤的目光依然紧紧盯着那两把剑。
老婆婆顺着他的视线看去:
“你想用它们学吗?”
凉孤正在犹豫不决时,老婆婆接着说:
“不用那么眼馋,等我死了,它们就归你了。”
这句话在第二年冬天结束时成为了现实。
并没有什么在床边哭泣、依依惜别的场景。婆婆似乎早已预料到自己熬不过这个冬天。一个寒冷的早晨,婆婆从床上摔了下来,然后变得冰冷。她那消瘦衰弱的身体蜷缩着,像是在遮住床板上的某个点。床板底下藏着一个小罐子,里面是去年春天就开始攒的火葬的柴火费。对于这种连死后的花销也要一并计算的吝啬行为,凉孤总是皱起眉头。
婆婆死后,凉孤才明白她的用意。
婆婆是用这笔钱,稍微关照一下这即将孑然于世的凉孤吧。
贫民窟旁流淌的运河,附近的居民称之为“三途的臭水沟”。
没想到火化一个人需要八十贯的柴薪,柴火商接过装满钱的罐子,在火葬场的角落里准备好后,就匆匆离开了,留下凉孤一人。他点燃堆好的木柴,用竹竿敲击老婆婆的尸体以助燃。肉的味道引来了野狗,但柴火商事先警告凉孤不要驱赶它们。聚集在火葬场的野狗被称为“群狗”,据说是来自阴间接走死者的神明使者。
将烧剩的骨灰撒进河里后,凉孤真的孤身一人了。
凉孤累得几乎昏死,说不定倒在河边就睡着了。虽然他营养不足、骨瘦如柴,但也没有死于寒冷。当他忽然清醒过来时,太阳已经落山了,不合时节的翅祸虫的荧光在黑色的水面上跳跃飞舞。他爬着回到老婆婆的住处,坐在散发着老人臭的床上。凉孤无心整理周围的杂物,只是让面颊沐浴在从天花板裂缝射入的月光中。他又忽然想起老婆婆的声音。
——不用那么眼馋,等我死了,它们就归你了。
凉孤缓缓转过头。
就在床头的枕边,放着那两把剑。
他伸出手,抓住其中一把剑,举到冬夜的月光下。古旧的剑柄上雕刻着左旋的龙鳞,是保护左翼的雄剑的标记。粗糙的剑鞘与剑柄的精美工艺格格不入,这或许是跨越无数生死、多次损坏又修复的结果。
凉孤缓缓拔出了剑。
龙纹在舞动,剑身如同低温的液体般滑出,大约一尺长。
那一刻,凉孤第一次真正理解了孤独的含义。月光照进天花板的裂缝,照亮了一双蓝色的眼瞳。在如鉴的白刃中凝视着自己的那双眼睛,凉孤将永远铭记在心。
“这样不也挺好吗?”莲空说道。
“是啊,这样也挺好。”凉孤心想。
自那天起,他从未改变,也没有失去任何东西。
已经过去了两年,老婆婆的居所已经归于尘土,但冲走老婆婆骨灰的“三途臭水沟”依旧悠悠地从眼前的黑暗中流过。用扫帚打飞的师傅的椅子已经恢复原样,放回了柳树根旁,原本打算丢掉的除厄的符札还留在口袋里。
凉孤拔出双剑,站在水边。
婆婆去世后,凉孤时常来到这个火葬场“吞龙”。要用哪一种套路全凭当日心境。即使当天发生了什么烦心事,只要挥剑片刻便会豁然开朗。如果传出“有疯子在火葬场挥舞刀具”的谣言,那就麻烦了,不过他总是选择没有人出殡的日子去,至少目前为止还没惹出过乱子。再说了,除了像他这样疯癫的言愚,谁会喜欢在夜晚专程来火葬场呢。
云彩散开,一轮如盘的皓月高挂天幕。
他开始练习套路。左剑反握负于身后,右剑平举齐眉。
第二路,起式接五剑五行连环剑。
崩生把、把生横、横生劈、劈生攒、攒生崩。
崩克横、横克攒、攒克把、把克劈、劈克崩。
老婆婆没有告诉他这门剑法的名号和来历,但在如饥似渴地学习,无数次练习套路之后,他发现动作中留有许多创始人独有的习惯。
换句话说,这套剑法还很“年轻”。
从中隐约可见一位并不遥远的过去的天才身影。从套路中残留的习惯判断,创始者是男性,左撇子,身材并不高。左脚可能有旧伤,背后接招时有独特的“粘性”,或许是因为他把长发束在了脑后。其他人应该无法突然模仿这种天衣无缝的剑诀,后来可能有人将这些动作融入到其他剑法的套路中,整合成了一套相对有体系的技术。纵观整套剑法,仿佛有人试图以枷锁控制住一条狂怒的龙般。
老婆婆曾说过,这套剑法的核心在于防御。
这剑法的真谛正是不让任何敌人靠近一步,构筑绝对无敌的防御。
直到半年前,当凉孤卸去束缚狂龙的枷锁时,真的发生了如老婆婆所说的事。吞龙的套路开始之后,突然间一切都变得遥远,双剑所及便是整个世界。在世界中心,凉孤只是纯粹地运动着,仅凭本能回应敌人的攻击。
看啊,就是这样。
雄雌双刃构筑的,唯我独存的世界。
正是如画地描绘了他内心的孤独。
凉孤觉得,这剑法与蓝眼睛原是一体两面。
这样舞剑时,记忆中最古老的画面总会复苏——在某个不知名的黄昏的胡同里,独自挥舞着木棍的男孩。
最终,他仍然手持着木棍,孤身伫立在那条胡同里。
第二路结束后,他仍然不舍得结束“吞龙”。内息充盈,意识融入剑锋,双剑如臂使指。皓月依然高挂在天空,月光下舞动的亡魂在水面滑行,数量还在增加。
凉孤犹记得那天从暗处走出来,试图加入剑斗游戏时,殴打他的每个施暴者的面容姓名。
他们早就丢下了木棍,个个长大成人了吧。虽然他们大多数人都沾染恶习,最终身陷囹圄,横死街头,但在贫民窟的世界里,这是再合适不过的结局。
凉孤的嘴角浮现出自嘲的笑容。
在即将曝尸荒野前的前一刻,发现他的是讲武所,实在讽刺。凉孤至今仍然在阴影中,偷看着邻居孩子们的剑斗游戏。莲空说让他也加入游戏的圈子,但他无论如何都不想重复同样的错误。
背后。
群狗从月华的左侧闯入。
对群狗来说,月华对即将刺入她白皙后颈的剑锋毫无反应反而是件好事。如果月华稍微挣扎,反而会妨碍到群狗的行动,导致他无法及时出手。群狗像低垂的影子般压低身体,顺势插入两人之间,同时右手反握拔出腰间的长剑,左肘支撑住剑刃,接住了男人转身时的一击。由于被迫用把月华护在身后的姿势接招,群狗重心不稳,未能完全化解男人的力道。力量从剑身传到剑柄,右手的指尖传来撕裂般剧痛。群狗将月华抱在背后,压低身体,不再做任何防御自己的动作。下一次攻击到来的时候,将没有任何反击的余地。
下一击,并未到来。
群狗向后翻滚,双腿滑行着站起身,顺势将月华抱在肋下,单臂竖起,戒备暗器。他旋即跳向后方,迅速拉开距离,这时月华才惊叫一声。他在空中翻转,落地的同时拔腿就跑。
月华完全是一头雾水。
前一刻她伸手触碰男人的后背,下一刻天旋地转,随即被猛地摔在地上。等她回过神来,已被群狗抱着在黑暗中疾驰。月华拼命回头,但除了自己摇晃的肩膀和一片漆黑之外,什么也看不见。群狗不知道是用什么跑法,脚程快得有如飞天。转眼间便横穿火葬场,跳进了胡同的黑暗中,经过几个路口,群狗终于停下了脚步。
“您有没有受伤?”
你倒是喘得厉害——月华本想讥讽,但脚一着地,就霎时间瘫坐在地。她头晕目眩,非得稍歇片刻否则根本站不起来。
然而……
更重要的是——
月华趴在地上,抬起头。
“群狗,那是?”
在漆黑的胡同里左弯右拐,一直追溯到仿若世界尽头的河岸,此刻仍然手持双剑矗立在那里的是——
“那是什么?”
那真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吗?
那真的是活生生的人的所作所为吗?
月华原本是想这么问的。
虽然她的问题几乎不成句子,但群狗准确地理解了她的意思。
“那是剑。”
群狗的回答就像说“天是天,地是地”一样天经地义。
“那正是剑。”
月华皱起了眉头,似乎并不满意:
“剑,指的是剑术吗?在院子里,警卫挥舞的棒子,是那个吗?”
不,那不是剑。
群狗陷入了犹豫。即便只是形式上的,但作为统领那些警卫的人,在第十八皇女面前如此断言,恐怕会让手下们无地自容。
“就像把从婴儿到老人都一概称为‘人’一样,剑也有各种不同的类型。”
“嗯……”月华鼓起鼻翼,但并未继续追问,只是将兴奋未褪的目光投向胡同的黑暗。
不过,群狗心想。
方才转身时反手接下的一击,右手指尖的知觉至今仍未恢复。为了不让月华发现,群狗小心地翻转手掌,五根手指的指甲从内部渗血,已经变得乌黑。
震刃劲——俗称"破甲术"的绝技。
兵器劲可分为两种。一种是为了彻底摧毁人体的“柔劲”,另一种破坏物体的“硬劲”。震刃劲属于后者,是一种通过刀身振动的劲力来切断敌人盔甲或盾牌的技法。使用韧性高的剑则容易传导劲力但效果较弱,使用硬度高的剑则威力大但需要更大的力量。
群狗握紧麻木的右手,回望向胡同的深处。
好可怕的功夫。那个男人只需用剑尖轻轻碰触对手的额头,就能使对手昏厥。将如此强大的劲力贯注于刀身,是凡人修炼一生才能企及的,但对那个男人来说却像呼吸般自然。无论对手身穿盔甲还是举着盾牌,只要踏进攻击范围,就能一刀解决,这正是那剑法的唯一的真谛。
是的。
他认得那剑法。
很久以前,他曾见过同样的东西。
群狗的脸上露出了苦笑。他做梦也不曾忘记那舞动在白刃之上的龙纹,但直到真正踏入那个男人的剑阵之前,他才敢确信。耗费了六十七年光阴追寻,已经到了夜里要起夜三次的高龄,终于也能够放下心中的执念了——
怎料,“龙”的后裔竟会近在咫尺。
“决定了!”
正当群狗陷入沉思时,身旁的月华突然跃起,大声喊了起来。
“群狗,妾身决定了!”
月华紧握着双拳以示坚定决心,后脑杓的头发由于兴奋而竖起,情感涌上心头,她激动得在原地连转两圈。双眼闪闪发光,望向胡同的尽头,通往那男人所在的河畔之处。
接着,月华吐出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:
“妾身也要学剑!”
群狗心不在焉地应道:
“那真是太好了。”
月华面带笑容,来回踱步,然后斩钉截铁地宣布。
“群狗啊,即日起任命你为妾身的专属师傅!”
“荣幸之至。”
“助教的人选由你来决定。挖军中高手也好,请地方高手也罢。你在那方面的人脉很广吧。”
月华毫无顾忌地的大嗓门终于让群狗回过神来。
“月华大人,请小声些。”
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。此刻,他正和卯室的公主一起,置身于已经入夜的贫民窟的正中央,这里不知潜伏着多少无赖之徒。
他将左袖潜藏的飞镖滑入掌心。右手还不能自由活动,数把长剑已在鞘中断作两截。出府时没料到月华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,说实话,有些防备不足。如果两袖中的六支飞镖扔完,他就没后手了。群狗捡起路边的旧竹竿,上下挥动确认手感。或许是火葬时用的挑火竿,虽然无法自如活动右手,但竹竿比剑更能拉开距离,在群狗的手中,就算只有这样一根竿也足以成为可怕的武器。
“好了,调皮捣蛋也该到此为止了。再不回府,侍从长的白发怕是要多添几根哦。”
尽管口气带有玩笑的意味,但站在月华的前方,走过胡同的群狗眼中透露出老虎一般冷酷无情的目光。视线敏锐地穿梭于黑暗之中,躲藏在街角,极其敏锐的感官甚至对身后月华即将开口的动静做出了反应。
“请保持安静。”
“我还什么都没说呢。”
月华不满地嘟囔着。她刚要从群狗身侧探出头就被按了回去。
“怎么了?有可疑的家伙吗?”
“可能有。所以……”
“没关系。一两个无赖,不正是开始练剑的好对手吗?”
这都什么跟什么啊?
群狗还没来得及反问,月华便欢快地扑到他背上。月华虽然向来对他亲近,但最近很少表现得如此撒娇。她凑到一脸惊愕的群狗耳边说:
“群狗,妾身要修行几天才能超过那个男人呢?”
群狗完全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。
他缓慢地转过身来。
只吐出一个字:
“啥?”
*
方才分明有人。
凉孤从突袭的姿势中回过神来,怔怔垂下雌剑。体内的龙早已消失,但雌剑的剑柄上仍残留着与某人交手的余劲。剑尖上看不到一丝血迹,荒草萋萋的火葬场只是弥漫着黑暗,翅祸虫飞舞其中。
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个梦。
夜晚造访火葬场的好事者,除了言愚外本不该有其他人
不对。
确实有人来过。
他确信有人来过。
他好像感觉到了。
“确实有人来过吧。”
无意识间脱口而出。
混乱的头脑反复咀嚼着事情的脉络。应该是在完成第二路之后不久。他感受到背后有人的气息,龙立即做出反应,朝着那人的脖子挥出了一记右旋的斩击。
震惊之余,凉孤拼命想要控制暴怒的龙。
要来不及了。剑势已无法止住,右手仍然残留着震动,却说不清究竟斩中了什么东西。若说侥幸逃过一劫,本该松一口气,可强行剥离龙时连带着也剜去了刹那的记忆。脑海中,他仿佛站在一个巨大洞穴的边缘,洞中空空如也。双剑的重量,拂面的微风,浑水的腥味,以及此刻踏实地站在地上的感觉,一切都模糊得像白日梦一样。
不过,
蓝色的眼睛仍在火葬场的黑暗中徘徊。
那到底是什么人?
虽然没看清面容和身形,但感觉是个天真烂漫、自来熟的家伙。如果按照龙反应的脖子高度来判断,身高中等。然而仅凭气息来看,似乎更像是少不更事的孩子,甚至像是只小狗。从残存的记忆碎片中,已经无法推导出矛盾之处,遑论更深层的洞察。
果然,
凉孤认命般长叹一声。
或许是做了个梦吧。
沉醉于龙后产生的幻觉?
在这将焚烧尸体、扔进河里的地方,有些许怪异之事也不足以惊讶。
凉孤将双剑插入鞘中,但仍难以离去,他回头望向背后仿佛要压下来的一轮明月。晚春的江风钻进破旧的衣衫中,吹凉了汗湿的身体。三途的臭水沟若无其事的在黑暗中缓缓流淌。香火断绝的神龛中,神明低声耳语道,“你也该这样永远孤独地生存下去。”月光青翠地倾泻如注,亡者的灵魂在暗夜中旋涡般地缠绕。这双剑是孤独的体现,其双刃所及的范围,本应是永不允许生者踏足的无人领域。
凉孤在世界的尽头独自伫立,凝视着自己孤独的边界,以及这曾有人出现的黑暗间隙。
是谁都好。
梦也好,幻也罢,都无妨。
若能再见一面,我愿意陪你玩剑斗游戏,无论玩多久都行。